又到一年卒業(yè)生入職的岑嶺期。對這些不少大城市的“新移民”來說,租房是入職前必須解決的一個題目。
然而,目前中國房屋租賃市場不規(guī)范,租賃期過短、租金隨意上漲、房屋中介從中搗亂等題目特別很是凸起。培育一個健全的房屋租賃市場,讓大門生住得安心、干得順心,成為政府必須解決的題目。
公共租賃房是解決新就業(yè)職工等“夾心層”群體住房困難的一個產品。今年起,國家加大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力度,不少卒業(yè)生有望享受租住公租房的福利。但公租房供應畢竟“僧多粥少”,仍有不少大門生不得不通過市場租賃解決住房題目。
筆者以為,在特大城市分流部分購房需求壓力,有需要在增長公共租賃住房供應的同時,以公共租賃住房的出租經營為帶動和示范,執(zhí)行住房租賃合同的社會控制,甚至施以需要的行政手段,推動房屋租賃市場的規(guī)范發(fā)展。
解約限定,即為了更好保障承租人的權益,對房屋租賃合同的租期、解約條件等予以肯定限定。租金管制,即各大城市住房管理部門根據現實情況,制訂租金最高限額的政策。
目前雖然《合同法》第129條、第130條有“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(fā)生所有權變動的,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”,以及“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,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關照承租人,承租人享有以劃一條件優(yōu)先購買的權利”等保障承租人權益的條目,但總體上法律對處于弱勢地位的承租人權益珍愛仍遠遠不夠,出租人隨意漲租金或者“踹”租戶征象普遍存在。
因此,往后立法部門不妨修訂《合同法》中有關條目,規(guī)定只要承租人贊成,租房合同不得短于肯定期限;合同期內,出租人不得隨意進步租金;解約只能由承租一方提出等等。只有在立法上更好地珍愛承租方的利益,租賃市場才能更加穩(wěn)固。
此外,面對飆升的租金,部分大城市還有需要執(zhí)行租金管制政策,限定租金額度或上漲幅度。一旦部分住房租金超過管制目標,公眾可以進行投訴和舉報,相干部門應當嚴峻處罰。國外實踐證實,租金管制政策扭曲了價格杠桿,出租方會在肯定程度上降低房屋品質。但目前來看,能保障剛卒業(yè)大門生的基本居住權是更迫切的需求,因此執(zhí)行租金管制未嘗不可。
從當前看,規(guī)范和調控房屋租金市場,有助于保障卒業(yè)生和部分中低收入人群的居住,降低其生活成本,維護社會協調穩(wěn)固。從長遠看,大力培育和完美房屋租賃市場,可以削減或順延居民的購房需求,削減謀利炒作和不理性需求,這也是往后樓市調控的一個緊張著力點。
《國際金融報》
“浙商從來不怕挑戰(zhàn)。浙商要繼續(xù)敢闖敢拼,這才是永恒的浙商?!薄ぁぁ?/p>
5月13日傍晚,杭州市西湖區(qū)翠苑街道辦事處主任樓穎平主任一行··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