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伸向高考的利益黑手為何斬賡續(xù)
時間:2015-06-08 11:07:48信息來源:不詳點擊:639 加入收藏 】【 字體:
  2015高考第一天就爆出江西南昌替考案,讓全社會關注高考的拳拳之心狠狠刺痛。有人總想走捷徑這不新鮮,新鮮的是在全社會大庭廣眾之下,為什么違法犯罪的黑手能伸進考場?

  又見替考!——教育部和江西省教育廳分別作出回應

  江西省教育廳、江西省教育考試院7日下戰(zhàn)書召開消息發(fā)布會,轉(zhuǎn)達高考“槍手”南昌替考最新調(diào)查效果:已控制一名替考“槍手”,目前,警方正在進一步調(diào)查。

  7日上午,《南方都市報》以“記者臥底替考組織參加高考曝光跨省團伙”為題報道了有團伙組織在江西實施高考替考事件:多名“槍手”正在南昌參加考試,其中有6名“槍手”在南昌十中替考。他們均持有具有本人照片的身份證準考證,這些信息已存于江西考試院體系。

  教育部在官方網(wǎng)站敏捷作出回應,對于破壞考試秩序、組織替考作弊等違法犯罪舉動,一經(jīng)查實,有關部門將果斷依法嚴峻襲擊。對偽造、變造身份證、準考證及其他證實材料,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參加考試的,同等取消本次考試所有科目成績,并視情節(jié)輕重同時給予停息參加高考、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,相干處理記入考生誠信檔案。對參與作弊的在校大門生,還將按照《通俗高等黌舍門生管理規(guī)定》給予開除學籍處分。構成犯罪的,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對于考試管理不力以及違規(guī)違紀等舉動,將同等嚴正問責,絕不姑息。

  此次江西替考案是消息,但是高考出現(xiàn)替考已不是消息。

  2014年,河南開封杞縣高考考點出現(xiàn)大規(guī)模替考事件。查實違規(guī)違紀考生165人,其中替考127人。據(jù)此前媒體多方查證的報道,替考已經(jīng)成為堂堂皇皇的黑色鏈條,有人找主顧,有人打通關節(jié),有人偽造證件,有人找槍手,明碼標價,大行其道。

  年年嚴查,年年處理,而后,又年年出現(xiàn)。這只罪惡黑手斬斷一只,重生一只,為何不能整個揪出來?

  “高考作弊,已不是考生小我舉動。無論是有組織的替考,照舊高科技作弊,動輒成千上萬花錢,錢從何來?背后是考生、家長,乃至社會誠信喪失的表現(xiàn)?!焙苯逃荚囋貉芯繂T胡向東說。

  地方教育考試部門,你在此事中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

  江西省教育廳的轉(zhuǎn)達稱,6月7日上午11時左右,網(wǎng)上出現(xiàn)“南都記者臥底替考組織在南昌參加高考”的報道后,相干部門敏捷舉措,在語文考試結(jié)束前將南昌十中考點的涉事考生李××進行了控制,經(jīng)初步調(diào)查,李××承認了替考舉動。

  然而李××只不過是這條“黑鏈”的最末端。

  “對于這次替考事件,記者調(diào)查發(fā)現(xiàn),肉眼識別身份證、準考證有漏洞,呼吁對監(jiān)考先生發(fā)放識別設備,考場內(nèi)機器驗證?!倍皇兰o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說,“但題目的關鍵在于,有組織的替考,很有可能存在里應外合,不只是替考者一小我在戰(zhàn)斗,假如不揪出教育考試體系中配合替考者,就是增長了新設備,也無法防止高考替考?!?

  據(jù)報道,一名“槍手”組織成員介紹,“上線”告訴他,因為體系內(nèi)信息和“槍手”面孔、所出示證件同等,考場查不出來。

  學籍、身份證、準考證是怎么辦理的?考完之后,又用什么辦法偷梁換柱?這無疑暴露出當?shù)亟逃芾泶嬖诰o張的漏洞。

  “這既是教育題目,又是社會題目。”《中國高教研究主編》王小梅說。

  中國成人教育協(xié)會農(nóng)村成人教育專業(yè)委員會副秘書長姜明房也透露表現(xiàn):“我國的考試不是教育一個部門能搞定的。說實在的,下層教育官員都盼望出成績,誰會認真抓考風考紀呢?”

  2014年河南替考案,大面積懲處涉案人員和考生。“可是,最終卷入這起事件的當?shù)亟逃块T官員,沒有一個被追究法律責任,只是行政處分和黨紀處分。這就是由教育考試部門自身主導調(diào)查、問責的效果——在利益因素糾纏下,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?!毙鼙婕怃J地指出,“行政主導問責,在某種程度上放縱了高考舞弊。必須改變這種問責體例,執(zhí)行司法問責,把教育考試部門也作為調(diào)查對象?!?

  如何捉住組織替考的“大魚”

  “根據(jù)立法計劃,6月尾全國人大常委會將繼承審議刑法修正案(九)草案。有專家已經(jīng)建議草案中增長組織替考、舞弊等這一類的罪名?!敝袊嗣翊髮W法學院副教授程雷透露表現(xiàn)。

  從2014年河南替考案來看,替考的“槍手”門生和找人替考的門生都受到嚴峻懲處,但是這兩種人都是黑色鏈條的低端存在,組織替考者、掏錢的家長和教育管理部門的涉案者這些真正的“黑手”所接受的責罰仍讓人覺得“違法成本低”。

  “這也凸顯了我們現(xiàn)有教育法律法規(guī)精密程度不夠。”程雷指出,“涉案的教師和門生適用于教育法規(guī),可以直接引用懲處。但是家長、官員、中介、替考組織者不適用教育法規(guī),其他法規(guī)沒有規(guī)定的情況下,這一塊就處于法規(guī)的盲區(qū)?!?

  針對考試法急需出臺的看法,程雷透露表現(xiàn):“考試法當然有需要,但是考試法是部門法,適用的規(guī)范對象不同。緊張的犯罪舉動,照舊要依據(jù)刑法進行懲處。高考這么緊張的事情,社會關注度這么高,刑法應該起到最緊張的規(guī)范、指導作用?!?

  (記者 李玉蘭)來源:光明日報
(編輯:zhangwh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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