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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入分配改革必須脫節(jié)利益群體約束
時間:2013-01-04 12:13:54信息來源:不詳點擊:458 加入收藏 】【 字體:

  新華社刊發(fā)“2013:中國熱點前瞻”,正式確認原定于2012年出臺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因故推遲。幾乎每小我都在問,收入分配改革的最大阻力是什么?有人說是既得利益群體,有人說是城鄉(xiāng)二元體系體例,也有人說是行業(yè)壟斷。更有媒體直指阻撓方案出臺的三大“禍首”:以貪腐官員為代表的顯貴利益群體、以壟斷企業(yè)為代表的壟斷利益群體和以房地產(chǎn)業(yè)、資源行業(yè)為代表的地產(chǎn)和資源利益群體。(1月1日《山東商報》)

  改革開放之后,在“一部分人先富起來”的號召下,中國以火箭般的速度追趕世界,然而,在制造巨額財富的同時也開始出現(xiàn)不公與差距。收入分配體系體例改革總體方案的起草工作于2004年啟動,由國家發(fā)改委詳細負責,財政部、人社部、國資委等多個部委參與制定。但直至今日,收入分配體系體例改革仍未落地。個種緣故原由,恐怕是太過照顧既得利益群體。

 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認為,在當前社會環(huán)境下,既得利益群體有充足的權(quán)力資源,有充足的壟斷能力,有影響官方政策制度的滲透力甚至決斷力,通過利益形成邊界獲取集團利益。的確,強勢利益部門和一些富人群體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話語越來越多,而通俗民眾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影響力越來越小,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天然就變得雷聲大、雨點小。

  應當看到,在中國13億人中,目前還有一些人溫飽題目未解決,更多的人剛剛解決溫飽,遠未達到小康。中國已成全球貧富兩極分化最緊張的國家之一,數(shù)據(jù)注解,中國社會貧富差距由改革開放初期的4.5:1擴大到目前的接近13:1;城鄉(xiāng)居民收入差距由1998年的2.52:1,擴大到2011年的3.13:1。全國收入最高的10%群體和收入最低的10%群體的收入差距,已經(jīng)從1988年的7.3倍上升到目前的23倍。全國居民基尼系數(shù)在1990年就已經(jīng)達到0.445,接近國際上公認的0.45警戒線,農(nóng)村居民基尼系數(shù)2011年達到0.3949,逼近0.4的警戒線。

  收入分配體系體例改革,“空有樓梯響,不見人下樓”,這讓廣大人民群眾很受傷,緊張影響到社會的協(xié)調(diào)。假如收入分配體系體例改革還不能閉幕“八年抗戰(zhàn)”,假如收入分配體系體例改革還為既得利益群體所操控甚至綁架,中國的收入分配差距還會進一步拉大。厥后果,無需贅言。(湖南紅網(wǎng))

(編輯:zhangwh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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